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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 14:49:43   信息来源:院纪监室

近日,省纪委印发了《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冀纪字[2011]35号)文件,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监察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中共河北省纪委 河北省监察厅
      《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冀纪字〔2011〕35号
      各市、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省直纪工委: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11]43号)为切实保障《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落到实处,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切实增强贯彻《通知》的自觉性。元旦、春节期间是请客送礼、铺张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期。抓好“两节”期间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于遏制腐败问题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知》对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勤俭节约意识,自党抵制不良风气和庸俗作风。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之风,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文明、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编造、散布、听信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
      三、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求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及时足额拿应得的报酬。要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放。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要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澄清是非、释疑解惑工作。
      四、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分管的部门和单位以级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扎实抓好《通知》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设立专项举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展和解决有关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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