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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科技人才结构,促进科技人才成长,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作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才优先、服务科研、高端引领、整体推进为目标,以培育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抓住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四个环节,统筹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促进科技强院和支撑全省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保证。
        二、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一)科学制定人才引进规划。做好人才引进的顶层设计,坚持人才引进与研究所学科发展规划相结合,与研究室建设相结合,与人才队伍现状相结合。各研究所根据发展需要,科学制定人才引进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结构(包括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等)。
        (二)持续改进公开招聘方式。采取“以高层次紧缺人才、出站博士后、博士、优秀‘双一流’高校硕士选聘为主,普通硕士统一招聘为辅”的方式引进人才,加大优秀博硕士选聘力度,逐步减少统一招聘计划。对符合《“省属三家研究院”高端科研人才引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博士研究生和优秀硕士研究生,采取选聘的方式招聘,享受相应安家费补贴;对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学报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的,也可采取选聘的方式招聘,但不享受安家费补贴;普通硕士研究生参加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
        (三)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从“等人上门”变为“上门选人”,注重科技人才队伍源头建设,加强与农业重点高校就业办和各学院的联系,重点瞄准河北和周边省份优秀生源,跟踪了解优秀人才就业意向,通过现场宣讲等方式,把招聘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通过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进行博士和优秀“双一流”高校硕士的选聘。充分利用院网和高校招聘会等媒介,加大对院所科研优势、平台条件和人才需求的宣传,提高我院知名度。针对驻石外研究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困难的情况,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特事特办。加强对新组建的农产品保鲜加工、畜牧、农业智能化信息化装备等学科的人才引进,充实研究团队力量,补齐我院学科短板,打造相应研究团队。
        (四)积极探索柔性引进人才。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在不改变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特聘等多种形式,引进我院各重点科研领域急需紧缺的院士团队、杰青团队和国内外优秀专家,进一步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为全院科研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各单位与人才签订项目合同或者工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目标责任。柔性引才所需经费主要由研究所统筹解决,必要时由院给予资助。
        三、完善人才培养方式
        (一)继续完善研究室人才布局。科学配置各研究室人才力量,形成合理人才梯次结构,按照有利于研究室发展的目标引进和培养人才,逐步建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形成年龄上有梯次、专业上有互补、学历上有平衡、职称上有层级的发展态势,防止研究室人才团队不平衡或差距过大。在保证重点学科团队能够发挥学科优势的前提下,加强对弱势学科的重点扶持,将弱势学科做大做强。
        (二)持续加强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以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科研项目和条件平台建设为纽带,通过重点扶持、科技合作、外部引进等多种措施,培养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具有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结合全院科技服务计划,培养锻炼一支活跃在农业一线的生产指导型专家队伍。继续做好省部级以上各类专家、团队、人才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使更多优秀专家、团队脱颖而出,努力培养造就更多一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大对我院各类专家、团队的宣传力度,宣传其突出业绩,不断提高其在业内的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
        (三)选派优秀青年专家国内外培训交流。在省人社厅选派优秀专家出国(境)培训的基础上,按照我院《青年英才海外培训计划管理办法(暂行)》,选派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各研究所要鼓励优秀青年专家报名参加国(境)外培训,进一步推进青年人才参与国际合作,开拓视野,不断提升国际化思维能力和科学研究业务水平。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同领域研究室(团队)开展合作研究,拓展视野,提高能力,院、所给予适当资助。
        各研究所要加大对院有关人才培养政策的宣传力度,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制定本单位人才能力提升计划,每年选派不低于院分解任务数量的青年人才参加国内培训,尤其是人才结构相对较差的研究所,要以国内培训为契机,提升本单位青年科技人员整体素质和科研能力。争取在2027年前,全院40岁以下科研一线人员轮训一遍。各研究所可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相应配套鼓励政策。同时要加强对参加国内外培训人员的关心和关爱,定期了解其学习培训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让其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学习培训中。
        探索将参加国内外培训与职称申报挂钩机制,将参加国内外培训情况,列入职称评审的加分项和单位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各研究所要按照分解任务数量抓好青年人才国内外培训工作,对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的研究所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四)鼓励在职攻读学历学位。鼓励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尤其是招聘困难或留不住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所,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素质提升。对于符合研究所学科发展需要,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在综合考虑其报考院校和是否为本单位紧缺专业等因素后,经院党组研究列入院培养计划,给予学费“后补助”报销。
        (五)给青年人才压担子,创造岗位锻炼机会。通过挂职、驻村、驻点等不同形式把青年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派到生产一线和乡村振兴工作一线,在解决实际农业生产管理问题中增长才干。加强对新入职人员培训和多岗位锻炼,新入职人员要先在管理科室、不同研究室、试验基地、农村科技服务基地等岗位进行轮岗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年,使其尽快熟悉单位基本情况、产业对科技的需求情况和科研工作流程。通过学术交流、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给青年科技人才压担子,提高其独立承担科研任务的能力。
        (六)充分发挥院博士后工作站聚才引才作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高层次人才“蓄水池”作用,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提高研究水平,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储备引进人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对目前还未招收过博士后的单位,要加大本单位优势学科宣传,吸引博士来本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各研究所可在院资助的基础上,根据单位实际,适当提高博士后的相关待遇。对未列入招聘计划的博士可先进入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的优秀博士后可通过选聘的方式优先招聘到本单位工作。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出站后首次参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单位岗位指标限制,直接推荐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创新人才使用机制
        (一)积极推进研究所班子年轻化。认真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我省《若干措施》,加强年轻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积极推进研究所领导班子年轻化。优先选拔具有管理能力或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进入研究所领导班子,持续改善研究所班子结构,提升研究所班子业务领导能力,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更好地促进我院科研事业持续发展。
        (二)积极推进研究室主任年轻化。给青年科技人才压担子,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担任研究室主任,让青年科技专家走向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学术交流的舞台中央,促进我院科技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对于优秀的青年研究室主任,在申报项目、经费安排、出国培训、专家推荐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符合研究方向的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选派。
        (三)发挥好老专家“传帮带”作用。随着研究室主任年轻化的推进,老专家不担任研究室主任后,要充分信任和支持年轻同志的工作,主动退居幕后、当好参谋,利用自身影响力为青年科技人员成长创造良好环境。青年科技人员要虚心向老专家学习,充分发挥他们在科研创新、科技服务和科研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科研助理队伍建设。聘用科研助理是缓解我院事业编制不足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人才、储备人才的有效方法。各研究所要在规范招聘条件、程序的同时,在职称评定、薪酬绩效、福利待遇等方面,用好相关政策,探索可行办法,规范待遇水平,建立增长机制,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科研助理队伍。全院科研助理均要实行劳务派遣,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劳务纠纷。
        五、加大人才激励力度
        (一)加强宣传报道。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介,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科技服务专家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其在社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二)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量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强考评结果的运用,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和发放绩效奖金的重要依据,促进担当作为,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三)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的奖励激励机制。用好我省关于成果转化奖励、推广服务收益分配等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成果转化、开展科技服务提高收入。根据我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对于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强化绩效导向作用,加大院级及时奖励力度,进一步“增额扩面”。各研究所也要用好成果转化收益等可用资金,做大奖励增量,激发职工创新活力,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在新修订的《农研系列专业技术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注重以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成果、唯论文”等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量化评价指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班子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坚持院党组对全院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为组长,主管人事和科研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院人事部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重点抓好各项人才工作的组织落实。各单位要把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到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经常研究人才工作,学习和借鉴先进的人才工作经验,对人才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科技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培育创新文化,引导科技人员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农科精神。在宣传和选树典型上持续发力,深入挖掘体现农科院特色的典型经验和鲜活做法,充分利用好身边榜样的力量,加强对模范科技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树立良好作风学风,健全农业科研诚信制度,倡导协同创新的团队文化,坚决杜绝科研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
        (三)加大资金投入。院设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科研资助、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后补助、各类人才知识更新、国内外培训、人才生活条件改善(人才公寓)、奖励及人才队伍建设所必需的支出。
        (四)加强人才管理。努力为科技人才创造宽松的成长环境和工作氛围,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对资助的科技人才要约定服务期限,对未达到服务期离职的科技人才要缴纳违约金,并退还资助费用和在职培养期间的工资。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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