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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国同志2015年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院党办室     日期:2015/3/8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4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表彰先进个人,按照省纪委和院党委要求,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一会儿,胡木强同志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院纪委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院各级党组织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具有我院特点的惩防体系为切入点,以加强科研经费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招标审计制度执行力和按照审计要求进行整改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省委将3月23日“赶考日”作为县以上领导班子集体“警醒日”。2014年3月,在第一个“警醒日”到来之际,我院各级党组织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学习“两个务必”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院领导讲党课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勤俭节约意识,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据统计,2014年我院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40.6%,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4%。
      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2014年,院党委、纪委负责同志与14名新提拔的处所级干部和6名公司领导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重申有关纪律,提出具体要求。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到来之际,我院处所级领导干部都能收到省纪委、院纪委发出的“廉政早提醒”。最近,院纪委向全院党员干部重申“七个严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把廉洁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二)惩防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2014年,院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按照《实施办法》的部署,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方面,院党办室制定了《机关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共产党员志愿服务群众制度》;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推进创新文化建设方面,院科技处制定了《学术审查办法(试行)》;在财务管理方面,院财务处制定了《科研产品(副产品)管理办法》等。各研究所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如:经作所等单位制定了《会务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旱作所等单位制定了《科技成果、论文、著作奖励管理办法》;粮油所等单位制定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遗传所制定了《研究所管理工作运行路线图》。院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在全院进行推广。从明年开始,我院实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报告工作的制度。
      (三)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加强
      一是开展合同管理、招标审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院纪委监察室与国资处结合,对7个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是:技术服务合同缺少起止时间,租赁合同缺少制约条款,经济合同没有在财务室备案等。在招标审计制度执行方面,有的执行“分级管理”不到位,有的对“招标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以审计结果为准”理解不到位,有的资金拨付进度与工程实际完成进度不一致。共性问题是存档不及时。通过这次检查,促进各单位对合同管理、招标审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查补了漏洞,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是开展农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为深入贯彻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院科技处与财务处、纪委监察室结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科研经费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1个方面问题。即: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经费转拨未订立合同;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经费;劳务费列支与事实不符、重复报账;未发生实际业务开具真实发票套取资金;利用假发票报账;仪器设备购置及耗材采购中的回扣;虚假白条报账;购置固定资产未纳入单位管理;未经允许利用无形资产形成个人收入;横向科研经费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等。对于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三是开展“所务公开”执行情况专项检查。2014年12月,院办公室与纪委监察室结合,对遗传所、植保所、棉花所、农信所等单位“所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总体情况看,各单位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公开”在凝聚共识、凝心聚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遗传所成立以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有关事业发展和职工利益的事项公开公示。植保所设立“政务公开栏”,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棉花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特别是对各研究室科研用工费每月进行统计、对比、公示,促进了科研用工规范化。
      (四)审计监督工作扎实有效
      一年来,院纪委监察室开展了以下专项监督工作:
      一是审计监督。2014年院监察室组织完成建设维修工程决算审计15项,报审金额620.5万元,审减金额137万元,审减率为22.1%。另外,编制施工量清单(拦标价)7项。工程审计在维护我院利益、促进工程保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过程监督。根据院《重要事项过程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部门邀请,2014年院监察室派员参加国资处组织的工程招标、工程验收7次;对财务处组织的财政专项论证、人事处组织的9个研究所、26个岗位竞聘面试和农研系列职称评审等活动进行了过程监督,促进了相关工作决策程序规范化。
      三是信访监督。2014年院监察室共收到信访件8件,其中省纪委、省直纪工委要结果的各1件,上级纪委直接查办的1件,这些信访件均按程序进行办理。信访的主要内容是工资、职称以及工作作风问题等。从中得到启示,一是有些工作要更加公开、透明;二是各级领导要敢于担当、善于做思想工作。
      另外,2014年院纪委监察室对拟提拔的处所级干部、评优推先人员名单进行了组织审查,出具了“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审查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五)专项整改工作作用明显
      2014年上半年,省审计厅对我院部分单位进行了审计,有5个方面的问题移送院纪委处理。主要是:挪用课题经费发津补贴,套取资金购烟、酒、卡,超范围列支礼品费,私存私放资金和公款私存。对上述问题的处理,省审计厅给出了适用法规条文,总体要求是:违纪资金要上缴、追回、调账,有的还要处以罚款;对单位及有关当事人要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起点是单位通报批评、个人记大过,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处理结果。
      为做好移送问题的处理,院纪委主要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召开全院审计整改动员大会,通报有关情况;二是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对照整改、自查自纠”活动及审计整改专项检查;三是与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四是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如数上缴资金、罚款和追回套取资金,返还课题,调整账目。可以说,我院对审计整改工作是积极、认真的,尽管没有处分一名同志,但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二、2015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执行“十二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做好“严守政治纪律,加强科研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管”三项重点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
      在最近召开的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我院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开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能把“抗上”当做本事、把讲“政治笑话”当做幽默,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严格党内生活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四大法宝”之一。为了严格党内生活,省委确定了“四个重要活动日”。即: 3月23日为县以上领导班子集体“警醒日”,7月1日为“党章学习日”,9月23日为“专题民主生活会日”,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为“党员活动日”。我院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和“四个重要活动日”的要求,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政治担当。院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自2013年以来,我院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整改方案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些成果还仅仅是初步的,有些是在反“四风”高压下“不敢”的结果,还没有形成“不能”、“不愿”的长效机制。作风建设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全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一些好的做法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决不能让“四风”反弹。要大力推进有利于科研创新的学风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建设,坚决克服纪律松弛、精神懈怠的状况,以饱满的激情提高工作效率,以“三严三实”作风积聚正能量,更好地为科研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切实解决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去年8月,科技部“点名通报”了4起违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甚至有的院士、知名专家因贪污、挪用科研经费而被捕,教训及其深刻。各单位一定要引以为戒,增强问题意识,以严格管理去关爱科研人员。要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和规范财务监督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科研经费公开透明运行;要强化课题承担单位法人的管理责任,强化课题负责人的使用责任;要进一步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升制度建设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科技人员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要开展科研经费专题研究,特别是对哪些具有普遍性、经常性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总结规律,探索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办法,确实给科研人员解套。总之,要使经费管理使用经得起公开、经得起检查、经得起审计,确保经费使用不出问题、科研道德不出问题、科研人才不出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
      首先,关于资产形成问题。对于建设工程类项目,凡是符合招标、审计条件的都要进行招标、审计。对于大宗采购类项目,凡是列入政府采购名录的都要走政府采购。关于招标工作,一是要规范招标程序,避免“名义上公开招标,实际上邀请招标”;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凡在我院留下“胡子工程”、“尾巴工程”的,问题不解决,不允许再在我院投标;三是严格禁止“拆分项目”躲避招标、审计的做法;四是建立财务、国资、科管信息互通机制,制定年度招标工作计划,做到应招尽招。
      其次,关于资产使用问题。凡是涉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要切实履行审批程序,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租,杜绝人情租赁。在实施招租过程中,一是要签订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制式合同”,决不能自行其是;二是要合理确定租赁期限,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租期过长问题。既要考虑本单位未来自行使用问题,也要考虑市场不可预见的问题。
      第三,关于资产处置及资产收益问题。一是资产处置要按政策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及时进行公开处置;二是规范资产处置收入,事业资产处置收入要及时上缴财政,企业资产处置收入要及时入账;三是确保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严格禁止“坐收坐支”现象发生。
      资产管理无小事。凡是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事情,都要纳入“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明白,严格执行政策、按规章制度办事,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最大、最好的保护。
      (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惩防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对我院各级党组织来说,履行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二是抓好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三是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述廉评廉等制度,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五是完善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六是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态度鲜明地支持纪检开展工作。
      监督责任,就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的作用,执好纪、问好责,维护好党的纪律。对我院纪委和各总支、支部的兼职纪检委员来说,履行监督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搞好任务分解,加强检查考核,推动任务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加强对上级党委和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四是强化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五是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六是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提高制度执行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明确责任的目的在于强化责任追究。根据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2015年是“责任追究年”,从今年开始要强化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严重违纪、腐败案件的单位和部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同志们,我们的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会后,院纪委监察室要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院党委的要求,做好任务分解,与各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希望全院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为不断开创我院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关键词:廉政报告,会议,讲话,2015,吴建国        访问: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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